角膜捐献
2015-06-29 10:19:00本站原创
青岛眼科红十字眼库目前是国际眼库联合会中国山东眼库所在地、中华眼库协会总部所在地、国际眼库联合会正式会员单位。是依托集科研、教学、医疗、防盲为一体的山东省眼科研究所而成立的。青岛眼科红十字眼库是符合国际标准的现代化眼库,拥有共焦显微镜、角膜内皮显微镜、裂隙灯等大型国际一流设备以及4℃恒温冰箱、超净工作台、高温高压灭菌锅等眼库常规设备,并自主研制了获得国家专利的角膜中期保存液,为我国角膜病盲人的复明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是国家卫生部“眼库准入标准”起草单位之一。眼库主要工作包括:供体眼球摘除及眼库处理、供体血液和眼部组织DNA的检测、供受体眼球(角膜)资料的记录、供体角膜的评价方法、角膜的保存技术、巩膜制备与保存、角膜缘组织和结膜的制备和保存、供体角膜感染的控制等。
眼库主任由中国工程院谢立信院士担任。
角膜捐献流程
角膜捐献常识
1.什么是遗体捐献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2.遗体(角膜)捐献者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在逝世后捐献遗体(角膜);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捐献遗体(角膜),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病人的遗体(角膜)不列入捐献范畴。
3.捐献原则
遗体(角膜)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且在捐献者逝世后进行接受,不接受活体捐献。
4.变更或撤销登记
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后,捐献人可以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捐献人的要求,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撤销登记,并收回登记证书。
5.捐献的遗体(角膜)用途
用于医学教育、科研和临床,禁止接受单位、登记机构、设立组织的医疗机构买卖捐献的遗体、遗体组织或者违背捐献人的意愿提取遗体的组织。
6.登记机构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是遗体捐献的登记机构,申请人可直接到当地红十字会办理登记并存档。
7.接受时限
角膜摘除的时限为:夏天12小时内,冬天24小时内。捐献者逝世后,执行人应尽快通知遗体(角膜)接受单位,并按接受单位要求对遗体进行妥善存放。接受单位接到通知,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接受遗体。
8.使用后的处理
利用完毕的遗体,由接受单位整仪后负责送殡仪单位火化,并承担遗体的运输费、火化费等相关费用。捐献人的近亲属或者捐献执行人有权向登记机构查询遗体的利用情况,接受查询的单位应在七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9.捐献者资料保密
捐献人可以在遗体捐献登记表上注明保密和有关的其他事项;捐献人在登机时没有注明保护个人隐私的,登记机构和接受单位应当为其保守秘密。捐献者及家属不能指定接受人,接受人也不会被告知捐献者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