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康扶贫人员退费通知 2020-06-15 14:36:19办公室 根据《山东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鲁卫办发{2016} 8号)等文件的要求,请经青岛市认证的贫困人员,曾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26日在我院就诊者,请家属携带本人及患者身份证、医保卡到人工窗口办理就诊及减免退费手续。